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根据学校要求,现制定临床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回避原则
按照《贵州医科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临床医学院相关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及其子女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生遴选管理、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交回避申请,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成立临床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与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1、成立临床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临床医学院推免生的动员、资格审查、报名填表、审核鉴定、推免成绩评定、确定拟推免名单等具体工作。
2、成立临床医学院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
三、免试生的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列入推免范围),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未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实验动手能力强,实验成绩优秀,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贵州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院推免名额如下。
序号 |
年级(学院/专业) |
符合条件人数 |
比例 |
推荐计划 |
推荐计划(四舍五入) |
1 |
临床医学院 |
993 |
|
|
|
|
临床医学2016级 |
943 |
0.034 |
32.062 |
32 |
|
临床医学2016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班(苏大) |
15 |
0.3 |
4.5 |
5 |
|
临床医学2016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班 |
35 |
0.3 |
10.5 |
11 |
五、免试生的推荐方式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对具备推荐条件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排名,并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各学院推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 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 + 综合测评加分
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由教务处提供。
综合测评加分由临床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获奖等情况进行统计。
(二)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按照《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综合测评加分。
指标体系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将学生外语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能力等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评价指标体系并给予加分,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加分细则
1、外语水平
①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余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2分;
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获专业八级证书者加2分。
2、参军入伍服兵役
①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1分;
②在校服兵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者每次另加0.5分;
③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者每次另加2分;
④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者,直接推免。
3、到国际组织实习
实习一个月以上加2分。
4、科研成果
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
①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加3分;
②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北图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
③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源核心期刊论文加0.5分。
作者署名单位须有“贵州医科大学”字样。
5、参加与学业相关竞赛获奖
①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国际竞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②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全国竞赛,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③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省级竞赛,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① 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1分,参与人0.2分;
② 省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0.5分,参与人0.1分。
7、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及其他荣誉称号
① 获全国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2分;
② 获省级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0.5分。
其他需说明事项
1、学生在除参军入伍服兵役以外的其他指标体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2、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参加志愿服务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等学术专长加分的,需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后予以加分,否则不加分。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4日至9月25日,临床医学院召开年级辅导员及有关人员会议,传达《“推免”通知》精神,成立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学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并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由年级辅导员完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初步加分情况,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9月26日至9月28日,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及答辩完成后,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3、9月29日,临床医学院将填写完整的《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应届毕业生(2021届)推免生推荐名单》纸质(盖章)及电子档、拟推免生的推免申请书、《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并公示。
七、推免工作的监督
为保证学校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本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0851-86761796(临床医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0年9月24日